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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社保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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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多拿现金,不交社保行不行?”——这是一些中小企业主和灵活就业者常问的问题。但从今年9月1日起,这样的职场“潜规则”将被彻底打破。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任何形式的“不缴社保”约定一律无效,企业若违规,员工不仅可以随时离职,还能索要经济补偿。还需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的,人民法院也要依法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之前双方有约定不缴社保,单位需要先补缴,补缴后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
近日配资网站首选,最高法出台新解释,其中一项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的规定引发热议,让社保话题迅速登上各平台的榜单前排。 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解释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这项规则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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